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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發布時間:2021-12-14 09:53:30 點擊:3573
蘇建價函〔2021〕83號
關于加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 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
各設區市造價管理(監督)站(處),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建辦標〔2021〕26號)要求,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規范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執業行為,現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取消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 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管機制。依據《江蘇省社會信用條例》,建立以信用為基礎,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事中、事后行為為重點的監管機制。歸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信息,運用信息化手段強化“互聯網+監管”,強化信用評價及其應用,推行信用承諾制度,落實信用獎懲措施,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鼓勵各級政府投資部門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委托造價咨詢業務時,根據企業規模、專業人員、業績情況、信用評價等級等擇優選擇造價咨詢企業。研究信用激勵和應用措施。 強化以雙隨機為主要形式的監督檢查。組織行業專家依據行業規范和業務指導規程,對造價咨詢企業咨詢成果文件質量、業務合同規范性、檔案管理情況、造價師注冊、繼續教育情況及執業行為進行雙隨機檢查,檢查結果在全省范圍內公開通報,對企業不良行為及時督促整改。并將監督檢查結果納入信用記錄。 明確以咨詢成果質量為重點的責任管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對咨詢成果質量負責。負責該咨詢業務的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對咨詢成果文件質量負主要責任,參與該咨詢業務的專業咨詢員(一級造價師、二級造價師)對其參與的專業內容負直接責任。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當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加蓋企業公章,并由負責該咨詢業務的本企業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加蓋執業印章。 二、加強事中市場主體監管 全面建立市場主體信用檔案。以造價咨詢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注冊造價工程師的身份號碼為標識,建立健全造價咨詢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實現對開展“工程造價咨詢”經營業務的企業和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全覆蓋。鼓勵企業自主申報基本信息、業績信息、合同履約、表彰獎勵、社會公益等信息。推行造價咨詢企業信用承諾制度,推廣使用注冊造價工程師職業信用報告。 規范開展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按照合法、客觀、審慎、關聯的原則,科學制定信用評價指標、信用分級分類標準。探索建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與從業人員信用掛鉤機制。積極試點和推廣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的信用評價。規范認定并設立市場主體信用“黑名單”。 大力推進分級分類監管。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和信用等級相結合。對不同信用狀況的咨詢企業和注冊造價工程師,在監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頻次等方面采取差異化措施,對存在失信的企業加大抽查力度,對信用狀況良好的企業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 三、完善事后市場主體監管 規范開展失信行為認定。對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公共信用信息目錄,依法依規制定失信行為認定標準。對于“以商業賄賂、惡意壓低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同時接受招標人和投標人或兩個以上投標人對同一工程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由執法部門查實后作為失信行為記錄記入信用檔案。督促失信市場主體限期整改、提示約談或警示約談。規范信用修復的標準和流程。 探索信用信息共享應用。通過“江蘇工程造價信息網”,依法公開在履行職責和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掌握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信息,包括造價咨詢企業業績和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數量,向社會提供查詢服務,接受社會監督。開展跨行政區域信用管理、信用服務的合作,推進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監管聯動。指導協調我省各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和工程造價咨詢行業協會根據各自職責開展信用信息共享應用。 引導信用協同監管。推動造價咨詢企業加強自我監督,獨立、客觀、公正、誠實守信執業。鼓勵造價咨詢企業投保工程造價職業保險,防范執業風險。支持行業協會參與信用監管,開展相關宣傳、倡議、承諾和培訓。試點將信用評價具體工作委托行業協會組織實施。
附件:江蘇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信息登記和維護操作指南
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
江蘇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信息 登記和維護操作指南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或變更注冊30日內,應在“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市場監管監測信息系統”及時進行信息登記和維護,自覺接受監管。 一、企業基本信息、項目信息的登記和維護 1.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江蘇各地工商部門登記后30日內登錄“江蘇工程造價信息網” ——“監管系統”——“咨詢企業管理系統”——“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市場監管監測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省系統”)進行企業信息維護和登記,并在出具咨詢報告書的40天之內,在省系統中完成項目登記。 2.原甲級資質造價咨詢企業仍在部系統里進行信息維護,本系統自動對接部系統更新信息,其他企業在省系統登記維護信息。 3.外省造價咨詢企業到本省開展造價咨詢業務,除按規定30天內在省系統上辦理單項業務備案外,完成后40天內還需在本系統進行項目登記。 4.企業負責在每月10日前,完成核對自己在省系統所填項目的業績等數據。省系統從每年2月份起,每月15日,統計匯總企業從本年1月1日到上月止的已出具報告書的企業項目業績。 5.企業填報全過程工程咨詢及全過程造價咨詢業務,全過程服務期為1年以上的,每年項目登記1次,在1年中,根據已完成到帳收入及時進行更新,以后年度該項目重新登記時,只填報當年完成的收入。 6.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對其在系統中填報的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二、企業及一級注冊造價師信用檔案信息的登記和維護 1.設區市造價管理機構負責登記和維護市本級及所轄縣(市、區)級產生的信用主體的信用檔案信息,根據所發的文件或文書,確認后批量導入或單個錄入所涉及的信用主體的信用檔案;自行采集或由企業、一級注冊造價師個人提供行業以外部門獲得的信用信息,經確認后錄入。 2.省級造價管理機構登記和維護省本級產生的信用主體的信用檔案信息。 |